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整治、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2026年1月20日发布)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杜绝学籍异常、数据不实等问题,结合我校学籍有效期管理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级-2023级往届学生学籍专项清查工作。请各校外教学点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逐项落实清查任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一、清查范围
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所有在籍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9级-2023级在籍学生花名册。
二、清查核心内容
1. 学籍状态核查:请各校外教学点逐一联系学生本人确认学籍当前状态,在校外教学点核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校外教学点核查情况汇总表)清查情况栏明确标注具体情形,仅限以下三类表述:
(1)已退学:注明退学时间及简要原因,同时学生需向校外教学点提供本人签字的退学申请书,校外教学点需向学校提供校外教学点学生退学汇总表(详见附件3:校外教学点学生退学汇总表);
(2)继续就读:学生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4:学生承诺书;
(3)联系不上:需注明联系方式尝试情况,如电话停机、微信无回应、多次联系未果等。
2. 生源输送主体核查:核实每位学生生是否属于“湖南金航教育培训中心”输送生源,明确标注“是”或“否”。
三、重要学籍管理规定说明
1.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有效期严格执行五年规定(学籍自入学注册之日起计算)。2026年将针对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籍有效期满五年的学生进行集中处理: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后注销其学籍,注销后不再恢复;2022级、2023级学生学籍有效期尚未届满,暂不涉及本次清退,后续按学籍有效期规定逐年核查。
2. 本次清查范围内2019级-2021级的继续就读学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严格按照学校教学计划、考核要求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等全部教学任务,达到毕业标准的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毕业证办理及领取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将按上述学籍有效期规定予以清退。
3. 2022级、2023级继续就读学生,需按学校正常教学安排推进学习进度,并在学籍有效期内完成毕业证及档案办理。
四、清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1. 清查时段:2026年1月25日至2026年2月2日,请各校外教学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学生核查工作。
2. 各教学点需指定专人负责清查工作,对照附件1学生名单,逐生开展核实,务必逐一联系学生本人确认信息,不得遗漏、错报。
3. 对联系不上的学生,需采取电话、微信、短信、邮箱、邮寄告知函等多种方式全力联络,留存完整联系记录备查;若确实无法取得联系,需在核查表备注栏详细说明联络过程及情况。
4. 严格参照附件2《各校外教学点核查情况汇总表》的格式要求填写清查反馈表,确保栏目完整、表述规范,“清查情况”“是否为金航培训学校输送生源”等核心栏目不得空缺,不得擅自修改表格结构。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报送
各校外教学点须将《核查情况汇总表》《校外教学点学生退学汇总表》的EXCEL版,以及经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于2026年2月5日17:00前统一发送至指定QQ邮箱:35822486@qq.com。邮件主题请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命名:“XX校外教学点-2019-2023级往届学生学籍清查表”。
2.纸质版材料报送
各校外教学点须将《核查情况汇总表》《校外教学点学生退学汇总表》,以及学生本人提交的《退学申请书》和《继续就读承诺书》的纸质版材料,于2026年3月2日统一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静
联系电话:0731-82920881
附件1: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9级-2023级在籍学生花名册.xlsx
附件2:校外教学点核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校外教学点学生退学汇总表.xls
附件4:继续就读学生承诺书.doc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