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原校外教学点: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教发[2022]44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教通[2022]33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合作办学行为,确保在籍学生正常教学,顺利毕业,切实保护学生利益,妥善处理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之前的遗留问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协议内招收学生事宜
1.所有原协议内招收的2019、2020、2021级、2022级在籍学生需按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做好教学、考试、毕业等相关工作。请各原教学点根据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做好在籍学生的各项工作,确保在籍学生正常教学,顺利毕业。
2.请各原教学点尽快按照原签订的合作协议将相关年级在籍学生的管理费上交学校财务。
二、2023级新生事宜
再次重申各原校外教学点不得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如有收取费用的,请及时退还给学生。学生经录取后,由学生通过“非税缴费公共平台”或学校账号将学费直接全额上交学校财务,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代收代缴。
三、校外教学点申报事宜
关于校外教学点的申报条件,请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要求进行判别。具体申报时间、所需资料等要求待省教育厅通知。在此之前,各原校外教学点不得再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
特此通知。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