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中职教育招生简章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由原省建筑学校、原省建材学校、原长沙职工大学(省建筑高级技校)合并而成,是省建工集团主管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全国建筑和建材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建筑企业“五大员”定点培养培训基地、湖南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及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职校委员会主任单位,迄今已有50多年办学历史,近3万名毕业生和所培训的1万多名项目经理遍及省内建筑、建材行业,被誉为建设人才的摇篮和百万建筑湘军的“黄埔军校”。现有分别位于湘潭和长沙的高新、新湖、南湖3个校区和1所高级技校、1所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近30个省市区招生,在校学生达1.3万人。院内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等考试站点,以及湖南建工产业研发中心、湖南建工教育培训中心、湖南诗协莲城诗教中心。受省建设厅委托,担负省内土建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的编制、制卷命题等工作任务。近三年新生平均报到率86.4%,毕业生当年年底平均就业率为91.79%。
为满足广大毕业生的需求,缓解社会对建筑类人才的紧缺现状,我院2010年继续向社会招收中职拓展大专学历教育考生。
一、招生对象、专业及人数
1、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或技工毕业生。
2、招生专业及人数:(1)建筑工程技术100人;(2)工程造价60人;(3)建筑设备工程技术30人;(4)材料工程技术30人;(5)建筑设计技术30人
二、培养目标与学习要求
1、专业培养目标: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培养适应建筑工程生产一线的技术与管理等职业岗位要求的应用技术人才。
工程造价:培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投资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能从事建设项目投资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造价管理工作的应用性技术人才。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培养建设施工企业、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工矿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工程监理公司、建筑设计院等从事建筑电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与管理、运行与维护、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预算结等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
材料工程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宽基础理论知识,良好的材料工程技术素质,具有较强管理技能的高技术人才。
建筑设计技术:培养适应建筑设计一线的技术与管理等职业岗位要求的应用技术人才。
2、学习要求:学生在学习期间,在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获取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通过努力,圆满完成学业,获取相应的学历证书。
三、教学方式、学制
1、教学方式:按全日制普通大专相应专业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2、学 制:三年。
四、就读优势及毕业待遇
1、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和全日制高职大专一样的师资和教学培养。符合相关条件者,可分别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奖学金1500元/年不等。
2、学校可根据毕业生需要为毕业生开具就业报到证(派遣单)。
3、学校将根据不同的专业要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培训和岗前培训机会,便于学生获得上岗证书,获得更广阔的就业平台。
4、学校将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历提升机会。在校期间,学生可同时就读成教大专,毕业时可同时取得中职和大专学历文凭。大专毕业后可继续攻读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重点高校的函授本科。本科毕业后还可继续深造长沙理工大学在我院举办的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班,获取工程硕士学位。
五、入学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8月26日;需参加成人高考大专招生考试者需在8月20日前报名。
2、地点: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办公楼一楼(继教院高新办)。
3、报名方式:学生可通过电话或直接来校报名,因招生计划有限,建议考生报名时预交1000元学费,正式入学冲抵学费。
六、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省物价局规定的全日制学生收费标准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8662889、58662851、82920880
联 系 人:曾老师13027321566 谭老师13054169595
唐老师13187322580 龙老师1517327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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